首页
找服务
商标服务
专利服务
版权服务
项目申报
认证咨询
技术转移
找问题
商标服务
专利服务
版权服务
项目申报
认证咨询
技术转移
商标分类书
项目申报
安徽省项目申报
合肥市项目申报
芜湖市项目申报
铜陵市项目申报
淮南市项目申报
六安市项目申报
滁州市项目申报
淮北市项目申报
宣城市项目申报
马鞍山项目申报
蚌埠市项目申报
黄山市项目申报
阜阳市项目申报
宿州市项目申报
亳州市项目申报
安庆市项目申报
芜湖市项目申报
池州市项目申报
广德县项目申报
宿松县项目申报
查询工具
新闻资讯
科技动态
公司新闻
行业动态
常见问题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集团招聘
联系我们
精英团队
上门服务
商标服务
查询确认商标的使用年限
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商标法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对于转让处于续展期的商标,双方都要记得提出在合同中约定双方办理续展的义务。该商标若已经过了宽展期,那这转让是核准不下来的。
上一篇:
转让商标的许可情况
下一篇:
转让商标是否为有效商标?
首页
电话
联系